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福建 > 正文
福峡新苑保障房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60公顷地块
www.hyyz888.com 2012-08-17 09:26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仓山将征收近60公顷地块建保障房。16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峡新苑社会保障房项目(预申请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及龙江村集体土地。

据了解,浚边村地块总面积11.8672公顷,其中水浇地0.7589公顷、旱地0.0279公顷、果园0.5510公顷、其他园地0.3074公顷、其他草地0.5628公顷、农村宅基地9.2813公顷、农村道路0.2899公顷、坑塘水面0.0076公顷、设施农用地0.0804公顷。

龙江村地块合计47.2996公顷,其中,水浇地1.7408公顷、旱地0.4758公顷、其他园地2.1946公顷、灌木林地0.4411公顷、有林地0.5351公顷、其他草地1.7441公顷、农村宅基地37.1532公顷、公园与绿地0.3654公顷、殡葬用地0.0732公顷、农村道路0.1770公顷、河流水面0.8546公顷、坑塘水面0.2091公顷、设施农用地0.7031公顷、空闲地0.6325公顷。

公告称,本次征收集体土地均用于福峡新苑社会保障房项目建设,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

公告还同时公布了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按照规定,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涉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订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肖月青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