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日前印发,与去年相比,试点范围并没有变化,依旧为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最显眼的变化就要属发债品种的改变,除了3年期和5年期债券外,今年新增了7年期债券。
财政部明确提出,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有业内人士分析,从中央代发到试点地方自行发债,更多地强调了地方政府还本付息的主体责任,使地方政府成为地方政府债券的真正债务人,这将是一个趋势。
去年的试点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又有哪些可供借鉴之处?
试点省市2011年债券受追捧,上海发行认购超3倍,广东高达6倍
去年,我国首次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共发行2000亿元,期限分3年和5年两种。其中财政部代理地方政府发行金额为1771亿元,上海等四个试点省市自行发债额为229亿元。从发行情况来看,试点省市的地方债券均受到市场追捧。上海地方债券发行认购超过3倍,广东认购更是高达6倍。
广东的一些投资者告诉记者,地方债相对于股票风险更低,这是他们投资地方债的原因之一。不过,去年广东两期政府债券发行总额仅69亿元,今年发债总额也只有小幅增加,发行量仍较小,主要是机构主导和进行超额认购,普通投资者难以有机会购买。
去年试点省市的地方债券发行利率与3年、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基本持平或略低。对这种发行低利率的情况,在上海,业内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地方债的利率低于国债似乎显得不合情理,因为国家信用是最高信用,国债利率应该低于地方债才是。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根据财政部2011年10月20日印发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虽然地方债由上海地方政府自行组建债券承销团,具体的发行定价机制亦由上海自定,但仍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意味着除了把发债的具体操作过程交给地方外,其他的发债框架并没有变化,因此其信用级别与之前发行的地方债变化不大。而且,上海是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本身财政实力就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发行利率相对较低并不出人意料。
今年新增7年期债券,使政府在保障房资金安排上更稳定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今年新增7年期债券,主要基于发债规模和债券资金使用这两方面的考虑。2009年至2011年,国务院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均为2000亿元,2012年则增至2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总规模大了,试点省市自行发债的规模也会“水涨船高”。自行发债规模扩大,为调整债券期限结构提供了空间。此外,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比上年增加500亿元,主要是考虑保障性安居工程需加大投入,以及公益性在建项目需要安排一部分后续资金等。这些项目大多周期长、见效慢,发行7年期债券,使政府在资金安排上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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