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福州参保居民可享更多医保优惠政策
2014-05-07 06:49 李思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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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思玲) 7月1日起,福州市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将享受更多优惠政策。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符合条件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将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在上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由600元提高至1000元,城镇职工取消国家基本药物的起付线,直接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不仅如此,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还可以在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所有个人负担(含目录外)部分的医疗费用。 普通门诊报销限额,由600元提至1000元 “7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由600元提高至1000元。”福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市人社局已将全市约140家符合条件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7月1日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也将由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扩大到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此外,从今年起,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40元。 用基本药,改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7月1日起,福州将取消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医保起付线,改为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上述负责人说,比如,某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花了1600元,按以往医保起付线为1500元的规定,此费用只超出起付线100元,也就是说只有这100元可由统筹基金按65%的比例支付,个人账户或现金需支付起付线之前的1500元和超出起付线100元当中的35%,即共需自费1535元。但按照新规定,这1600元可以全部列入统筹基金按65%的比例支付,个人只需支付1600×35%,即560元,比原先节省了975元。 参保职工在上述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也将调整,由600元降至300元,超出300元的部分和目前一样都是由统筹基金按92%比例支付,自付8%。如果一个人在上述医疗机构住院费用1600元,目前他需要支付600+1000×8%,即680元,7月1日起,只需支付300+1300×8%,即404元。此外,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费用,也将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定点”就医,自费项目也可刷医保卡 上述负责人介绍,7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扩大,参保职工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所有个人负担(含目录外)部分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自费项目可以直接刷个人账户。比如,现在市民在医院做核磁共振,个人需支付20%的比例,今后这20%的比例可刷医保卡的个人账户。 此外,参保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药,每15日最高支付限额将由150元提至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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