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集体林场效益低、林农林地抚育资金缺、生态公益林管护难等问题,沙县借入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东风,不断探索创新林改新路,走出规模经营的绿色发展之路 东南网6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项裕兴 通讯员 刘静云 林素娇)近日,沙县富口镇政府被我省推荐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为沙县林改再添“绿色荣誉”。 沙县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县、全国杉木中心主产区和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然而,林业经营分散、规模小,森林资源管护难等,一直制约着沙县林业资源产业化发展。2014年11月,沙县入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名单,承担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近年来,沙县在共享林业经济、林权抵押贷款、生态公益林管护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走出了一条适度规模经营的绿色发展之路。去年,沙县林农人均林业收入1500元,较2004年增长300%;全县共完成植树造林1.9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63%;沙县连续四年获评“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 合作经营,林场发展底气更足 6月来,沙县高桥镇林场的疏伐修枝、割灌除草等抚育工作如火如荼。而在三个月前,这片林场还背负着银行贷款、造林抚育款200多万元的债务。 因缺乏专业的技术、管理团队,村集体、乡镇林场更新造林成活率不高、抚育不到位、林地失管、林分质量较差、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弱等现象较普遍。高桥镇林场就是个典型“三缺”林场:缺技术、缺资金、缺管理。 转机来了。今年3月,沙县林业采育总场和高桥镇林场开展万亩林地合作经营,率先在全省开启林业合作经营新模式。 如何合作?沙县探索建立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盈“四共一体”模式,合作双方共担管理费用、共享经营利润。依托沙县林业采育总场在森林资源培育、管理方面的经验,提高镇林场森林蓄积量和防灾抗灾能力;科学制定经营方案,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防止森林资源掠夺式采伐,实现良性循环。 镇林场每年可获得股权转让资金占用费、林地使用费等持续性收入。镇林场将林地使用费支付给涉及的黄溪坑、杉口等6个村,预计各村村集体年增收4万元。4月,通过林权抵押,沙县林业(集团)采育总场获得银行贷款500万元,用于高桥镇林场改造提升。 “欠下的债务还清了,林地经营有钱投入了,发展的底气更足了。”高桥镇林场负责人黄腾松说。 此外,沙县还鼓励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托管合作社、股份林场等不同类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间自发展开“二次合作”,以乡镇为单位再次融合,成立一定规模的大型林业经营体,并为其定制森林经营方案,共享林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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