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夏雨晴 通讯员 林霖) 9月1日,“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的新政即将实行,该政策能够帮车主减负,自发布以来就备受关注。但记者了解到,不少车主对于该政策依旧存在相关误读。为方便车主进一步了解,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民警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 无需新政实施后再买车 根据公安部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六年内享受免检。但这其中不包括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事故的车辆以及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车辆。 然而一些民众误认为,新政仅适用于2014年9月1日后购买的车辆,对此,交警解释,实则2010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能享受到免检政策。“按照车辆每两年年检一次的频率,2010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可以享受一次免检,2012年9月1日后享受两次免检,2014年9月1日后的包括首次检测在内可享受三次免检。在该范围内车主若收到提示车辆年检的短信,可忽略不计。” 但交警提醒,今年9月1日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并不在享受免检政策的范围内,仍需要按原规定参加检验。另外,在免检期间相关车辆不得随意改装。 可异地领取检验标志 交警强调,六年内免检,不等于六年内都不需要领取、粘贴检验标志,而是指6年免检的车辆免于上检测线进行检测。对属于免上线检测的车辆,达到检验有效期时,机动车所有人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就近到车管所、交通管理服务站等具有车管业务的窗口申请,免费领取合格标志。各交巡警大队或派出所里的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是否拥有发放权限,相关部门目前仍在商讨中。 另外,环保部已同意对6年内免检车辆同时免于环保检验,可直接领取环保标志。 今年5月1日起,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在省内其他地区使用的车辆,可以在使用地参加检验并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而对于免检车辆领取检验标志,该范围同样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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