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若干意见》解读之四:优化能源结构 打造清新福建
2014-04-18 08:19 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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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能源结构 打造清新福建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之四 东南网4月18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一段时期,福建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加快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能源安全保障和环境容量的双重压力。因此,通过增加清洁能源比重,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过快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省水电已基本开发完毕,下一步要积极推进核电、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实现清洁能源比重从2010年的42.5%提高到2015年的47.8%。 抓核电。目前,宁德核电1、2号机组已并网发电,未来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推进宁德核电3、4号机组,福清核电1-4号机组建设,争取“十二五”末投产7台机组约756万千瓦;推进福清核电5、6号机组,宁德核电5、6号机组和漳州核电尽早实施。 抓新能源。目前,全省陆上风电装机规模已突破140万千瓦,力争“十二五”末全省陆上风电装机超过200万千瓦;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力争“十二五”末部分建成。适度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至201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4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万千瓦以上。 抓LNG产业。让城乡居民用上清洁优质的天然气,是福建清洁能源发展战略的一部分。目前,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和西气东输三线福建段正加快建设,并新(扩)建秀屿接收站5#、6#储罐,漳州和福清LNG接收站,到2015年,将形成覆盖9个设区市主城区和覆盖50%以上县市的输气管网,90%以上的县城用上天然气。 此外,我省还将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开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争取永泰、周宁抽水蓄能电站“十二五”末实施。 着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建设碧水蓝天的美丽家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过快增长也是重要举措之一。”上述负责人表示。 “十一五”以来,福建通过实施先进工业能效计划,逐步告别“烟囱工业”。 今后,我省将在继续分解落实单位GDP能耗下降的基础上,对能源消费总量合理控制,形成“双控”局面,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增强资源环境承载力。 根据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2015年我省一次能源消费量为1.4亿吨标煤。我省正加快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速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艺、落后产能。到2015年,实现“两个下降”“一个提高”,即单位GDP能耗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降幅16%);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57.5%下降到52.2%;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4.5%提高到20%。 《意见》摘登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宁德、福清等核电项目建设。加快仙游、厦门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序推进莆田平海湾、漳浦六鳌、宁德霞浦等海上风电场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推广应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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