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zz.fjsen.com2024-05-15 09:25:00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近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在漳州古城湖畔广场举行,此次活动由芗城区司法局组织,38个“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参加。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林国栋参加活动。

活动仅仅围绕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品、挂图展览、现场咨询讲解等方式,向居民广泛宣传了宪法、民法典、反诈骗、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残疾人法律援助、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知识,进一步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活动现场还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灯谜,将老百姓关心的知识要点融入谜题,让民法典精神深入民心、活学活用。

下阶段,芗城区将继续深化“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广泛深入宣传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大力开展“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活动,营造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氛围。(叶珲毅)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