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zz.fjsen.com2016-09-14 09:52:32来源:闽南日报我来说两句

近期,福建省漳州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云霄县东厦镇聘用人员朱艺雄截留种粮及良种补贴款问题。2011年至2014年间,朱艺雄利用负责东厦镇种粮及良种补贴数据录入工作上的便利,伙同东厦镇溪塘村报账员蔡结合采取截留农户部分补贴款的形式,先后六次私自截留农户种粮及良种补贴款共计9.644万元,其中,朱艺雄分得9.61万元,蔡结合分得0.034万元。2016年5月,朱艺雄、蔡结合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后坊村两委虚报骗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问题。2010年8月至11月,后坊村两委在协助龙人古琴文化村项目征地过程中,伙同村民翁进丁等人采取挂靠农户、人为篡改土地性质等形式,虚报骗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共计32.79万元,其中,村党支部书记郑宝安分得4.62万元,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高连福分得3.32万元,党支部副书记郑连忠分得1.62万元,村委会副主任杨海南分得3.32万元,党支部委员薛秀女、尤聪志、郑志中各分得1.62万元、3.32万元、1.62万元,报账员郑元海分得1.62万元。2016年6月,郑宝安、高连福、郑连忠、杨海南、薛秀女、尤聪志、郑志中、郑元海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平和县九峰镇联峰村原党支部书记杨金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杨金民利用职务便利,于2010年违规为其儿子杨成凯申购2间安置房购房指标;2011年违规将其弟杨国锋和杨红磷上报为地灾点搬迁补助对象,并为他们谋取地灾点搬迁补助款合计1万元;2014年违规将其弟杨国锋纳入当年度造福工程对象指标,并为其谋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1.8万元。2016年6月,杨金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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