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司机2次交通肇事致人死 4天前又碾死一女子

zz.fjsen.com2016-08-25 08:48:14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5日讯(海都记者 梁政 通讯员 黄建东 陈衍芬 文/图) 昨日,漳州市交警支队通报一起案件:8月21日下午5时许,漳州芗城区金闽路段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大中型拖拉机在行驶过程中,刮蹭了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车,电动车女驾驶员倒地,并遭拖拉机后车轮碾压致死。

事后,民警调查发现,肇事司机郑某曾两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获刑。目前,郑某已被刑拘。

刮蹭前,电动车在拖拉机右前方行驶

刮蹭前,电动车在拖拉机右前方行驶

【事件】

碾人后离开 女司机当场死亡

海都记者了解到,事发时,这辆车牌为“闽06-00412”的拖拉机,沿金闽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至金闽路金闽楼9栋路段时,与右前方同行的电动车发生刮蹭。一瞬间,电动车人车分离,女驾驶员倒入拖拉机车底,随后遭到拖拉机右后轮碾压。

不过,拖拉机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很快离开了现场。

事发后,当地警方、120很快赶到。不幸的是,经医生现场确认,女驾驶员李某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第二天上午,经过大量排查,民警通过拖拉机上依附的电动车残留碎片,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并将司机郑某控制。

郑某交代,事发时他发觉车辆有颠簸感,又继续行驶了200多米后,在红绿灯处停车查看车辆后轮的损坏情况,但并没有报警,继续驶离现场。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1963年出生的郑某,是芗城区石亭镇人。2009年,他驾车在一机砖厂倒车时撞垮围墙,导致一名老太太被围墙压死,郑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012年,郑某又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而获刑。

目前,郑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郑某

▲犯罪嫌疑人郑某

【说法】

三次致人死亡,司机会被终身禁驾吗?

3次交通事故,每一次都致人死亡,郑某是否会面临终身禁驾?

昨日,漳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郑某第一次是因过失致人死亡而获刑,所以没有被吊销驾驶证。第二次因交通肇事获刑,被吊销了驾驶证,但2年后可以重新考试。而如果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则会被处以终身禁驾。

至于本次案件,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定性,如果郑某确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则将被终身禁驾。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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