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鑫荣花苑频现高空抛物 店面老板娘被砸得头破血流
zz.fjsen.com2015-10-15 09:15:47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 张惠玲 文/图)“刚刚一个瓶子突然掉下来,把人的脑袋给砸了!”昨日下午5时左右,漳州市芗城区鑫荣花苑B栋,一楼店面的老板娘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瓶砸了脑袋。 “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当时她刚站起来要进店里,突然间,一个装着牛奶的玻璃瓶从高空坠落,直接砸在她脑袋上。头上鲜血直流,人都差点晕过去了。”老板娘黄女士的丈夫康先生说,大概下午5点,两人本来在外面喝茶,妻子刚站起来,谁知突然“天降”玻璃瓶,把头砸破了。“她捂着头,血就从指缝间流出来了。”附近店面的一名中年黑衣女子介绍。 据附近居民介绍,事发后,120医护人员和芗城公安分局西桥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 当导报记者赶到现场时,老板娘黄女士已经被送往医院进行包扎,这家“新上岸海鲜馆”也大门紧闭,店门口还摆放着白色的桌子,地面上有一团带血的纸巾,以及一些白色液体和玻璃碎片。事发后,黄女士当即被送到漳州市中医院进行治疗。目前,黄女士头上伤口已经包扎好了,但还要做进一步检查。 据隔壁店主介绍,平日里常常发生高空抛物的情况,“有时候是小石块,有时候是拖把头,但都没伤到人,没想到这次……”“我们这里从没发生高空抛物的情况。”鑫荣花苑物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没接到过业主关于高空抛物的投诉。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意味着,由楼上所有住户一起补偿,“如果能够找到扔玻璃瓶者,由他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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