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被告人也能获缓刑 漳州首设涉台社区矫正基地

zz.fjsen.com2015-08-21 07:48:06陈惠华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首批涉台社区矫正基地新闻发布会

首批10名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聘任仪式

东南网漳州8月21日讯(本网记者 陈惠华)8月20日,漳州涉台社区矫正基地授牌暨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聘任仪式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设立了漳浦和南靖两个漳州涉台社区矫正基地,并同时聘任10名台胞为首批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

钰丰乐器(福建)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永茂接受“涉台社区矫正基地”授牌

首批两个涉台社区矫正基地为钰丰乐器(福建)有限公司和漳州坤咸日用品有限公司,均为台资企业。今后,两个基地将为台籍服刑人员提供工作岗位、临时居所、社区服务场所或临时救助,并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矫正工作。而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和监督审前社会调查,协助入矫后回访帮教、教育学习、心理辅导、社会适应性帮扶、脱管漏管预警协作等工作。

据介绍,随着两岸交流不断深入,触犯大陆刑法的台籍被告人日益增多。由于大部分台籍被告人在大陆没有住所或较为固定的居住地、无法确认缓刑考验期内的监管单位等种种原因,法院不得不将本可宣告缓刑的台籍被告人判处实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正。

漳州中院副院长王文平表示,在审判实践中,部分台籍被告人根据大陆刑事法律规定,在刑罚适用上本可考虑适用缓刑,“但由于台籍被告人没有大陆户籍,适用缓刑比较困难。”,台籍被告人适用缓刑难主要有“三难”,一是审前社会调查难,台籍被告人没有大陆户籍,审前社会调查程序启动难;二是社区矫正实施难,社区矫正机构、地点以及相应配合的基层组织难以确定,不利于台籍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三是边控手续办理难,限制适用缓刑的台籍被告人出境,须通过省级有关机关统一办理,程序相当繁琐。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 涉台社区矫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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