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出台2015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
zz.fjnet.cn2015-07-21 09:23:59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县(市、区)的空气质量好不好、水质达不达标,将直接与县(市、区)长的考核挂钩。昨日,漳州市政府出台各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2015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 据了解,考核的一级指标有10个,其中包括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总量控制目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机动车污染整治情况、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情况、生态保护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环保投入情况、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等。 其中,在水环境质量中,对芗城区、龙文区的市区内河水质环境功能达标率进行特别考核,达标率在60%以上的可得分,以下的将扣分。此外,长泰洛滨、南靖靖城桥、洪籁汤坑桥断面水质与上一年度比,未改善10%以上的扣2分,有改善但达不到10%的按水质改善要求完成比例扣分。漳浦鹿溪、云霄漳江、诏安东溪的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的话,该项指标可得分4分。 在机动车污染整治情况方面,机动车“无绿标”限行范围达主城区20%的,可得分,10%以下的不得分;完成今年度漳州市政府下达的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目标任务的,得2分,完成率低于70%的不得分。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规范处理的可得分,现场抽查5家单位,发现未按规范处置的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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