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抢劫还打人 漳州7名初中生被附条件不起诉
zz.fjsen.com2015-06-02 10:40:02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洪顺珠)7个未满16岁的初中生,因为飙车的爱好,经常在一起厮混。飙车时,一位同伴没有摩托车骑,因为兄弟义气,7人竟帮他强行抢夺路人的摩托车,而后变卖。 昨日,龙海市检察院对外披露了该起案件,近日该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就此案举行不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均同意对7人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去年4月19日晚7时许,受游某某(另案处理)纠集,周某及其6个同学驾驶摩托车在漳州市区附近飙车。路上,游某某提出搭同伴的车不方便,建议抢一辆摩托车过来,让他也刺激一把。周某等7人同意了,行驶至省道208线龙海市颜厝镇路边路段时,偶遇许某。 夜幕下,许某经过改装后的摩托车闪闪发亮,酷炫的外观,吸引众人目光。周某等7人与其他飙车人员逼停许某,围殴他,并将其摩托车(价值2520元)抢走。后来,经人介绍转卖给他人,周某等人从中获利1800元。 本案承办检察官洪顺珠介绍,周某等7人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符合起诉条件,但鉴于他们犯罪时未满18周岁,而且是受他人纠集,系从犯。依据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周某等7人有悔罪表现、涉案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本着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后,提出对周某等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建议,考验期为1年左右。考验期间,周某等人须遵纪守法,不得进入KTV、网吧等特定娱乐场所,主动参加公益活动,及时向检察机关汇报当月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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