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zz.fjsen.com2015-05-22 09:09:45沈华铃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下属违纪违法 上司被追责

漳州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东南网5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下属违纪违法,单位领导或所在地领导算失职,也会被追责。

近日,漳州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芗城区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何建、龙文区步文镇原党委书记林旺盛、诏安县白洋乡原乡长许仲岚、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局长魏远、纪检组原组长吴坤辉,都因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案例1:芗城交通局5名干部受贿

据通报,芗城区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何建,因职责范围内发生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经查,2014年芗城区交通运输局陈来顺等5名干部职工先后因受贿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据漳州芗城检察院指控,2002年,陈来顺开始担任漳州芗城区交通局副局长一职,分管运管所。2005年,陈来顺等4人到辖区的丰达驾校视察工作,驾校负责人杨元忠抱怨资金困难、机动车教练场场地兴建缺乏资金,陈来顺4人当场表示可以入股。后陈来顺以其亲戚的名誉入股丰达驾校,协议约定丰达驾校机动车教练场陈来顺参股10%,应支付本金4万余元,后陈来顺实际上支付杨元忠1.5万余元,余款未再支付。后丰达驾校机动车理论考试场地兴建,陈来顺获赠12.5%的干股。从2007年至2014年,陈来顺陆续从杨元忠处共获得非法所得15万余元。

通报称,党总支书记、局长何建作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市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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