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一派出所所长等4人私分对公帐户资金被查

zz.fjsen.com  2015-04-01 16:28:09  胡巧灵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福州4月1日电 据云霄县纪委监察局消息:近日,在福建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的指导下,云霄县纪委监察局再次立案查办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经查,从2011年至2014年,云霄县园岭森林派出所向园岭林场报支费用8万元没有纳入单位对公帐户管理,而是由派出所副所长陈某保管开支。其中,园岭森林派出所所长施某等四人以补贴名义从中私分16000元和支付个人食堂伙食费8000元。

经云霄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施某、方某党纪立案调查;经云霄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某、蔡某政纪立案调查。

另据漳州市龙文区纪委监察局的消息: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查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的典型案件,一乡镇2名主要领导被追究党纪责任。

2015年1月,龙文区纪委根据区审计局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查实了蓝田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转移财政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蓝田镇人民政府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陈奕杰作为镇党委书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林雪峰作为蓝田镇镇长应负直接领导责任。龙文区纪委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蓝田镇原党委书记陈奕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蓝田镇原镇长林雪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款项。(胡巧灵)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云霄县 派出所 所长 对公帐户 资金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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