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现首例入户开庭 因被告在车祸中受伤行动不便

zz.fjsen.com2015-02-12 09:56:04曾炳光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从余 高翔 文/图)被告在车祸中受伤,身体虚弱,行动不便,法官就把法庭搬进被告家里。这场特殊的“庭审”,是长泰刑事案件入户开庭的首例。

在国徽下庄严开庭

事情得从2013年4月12日说起,当天晚上11时许,30多岁的男子郭某饮酒后,无证驾驶轿车载同伴,沿浦角线从长泰县兴泰开发区往厦门方向行驶,由于车速过快,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发生碰撞,后又撞向路边一工厂的大门。郭某当场昏迷,同伴等人受伤。经鉴定,郭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40.7mg/100ml,属醉酒驾车,应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去年2月21日,郭某在家人的带领下,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如实供述其酒驾肇事的事实。

了解到郭某身体确实很虚弱,行动不便无法出庭受审,为了不耽误庭审,长泰检察院经过与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决定将法庭设在郭某家中。前日,长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驱车30余公里,来到长泰陈巷镇郭某的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虽然庭审地点灵活处理,可程序一点也不马虎。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出示证据,并就几个疑点对郭某进行询问,法庭还做了进一步调查。郭某对起诉书和证据均无异议。法官当庭作出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郭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长泰 首例 入户开庭 被告 车祸 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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