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司变身“银行” 吸收存贷款近400万

zz.fjsen.com  2014-12-24 08:26:37  曾炳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12月24日讯 东山一咨询公司,变身“银行”,设立部门,至案发共吸收存贷款业务近400万元人民币。

经东山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19日,东山法院一审判处陈某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0元,责令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陈某,将所得赃款退还被害人。陈某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二审维持原判,驳回陈某的上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漳州监管分局证实,东山县鱼鱼贷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是经该漳州监管分局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漳州中院审理认为,因该公司系向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等人员吸收资金,被吸收资金人员不是经该公司向社会公众传播而实施存款,现有证据,该公司的行为不属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但是,陈某犯罪主观故意明显,犯罪情节不属轻微,因陈某设立东山县鱼鱼贷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后,以实施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犯罪为主要活动,不以单位犯罪论处。陈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合法设立的东山县鱼鱼贷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超经营范围,非法从事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活动,属擅自设立其他金融机构,其行为已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咨询公司 “银行”存贷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