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乡镇应设立森林指挥机构

zz.fjsen.com2014-11-01 08:17:32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东南网11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漳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根据预案,延烧1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或者森林受害面积在7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火势仍未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市森防指启动二级响应。延烧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或者森林受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火势仍未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启动一级响应。一级响应时,要求市领导到火灾前线组织指挥防火灭火,必要时,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市委、市政府根据需要,发布森林防火灭火紧急动员令。

该预案要求,各级指挥要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火场指挥灭火工作:接到火灾报告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立即到场组织扑救;明火持续6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县(市、区)领导到场指挥扑救;明火持续12小时尚未灭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到场指挥扑救;明火持续18小时尚未灭的,设区市政府领导到场指挥扑救。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漳州 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 森林防火 指挥部 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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