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夫妻吵架闹离婚 打伤妻子被判刑
zz.fjsen.com2014-09-12 08:33:24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2日讯(通讯员 杨旭英 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9月10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将妻子打伤的卢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家住漳州芗城石亭镇的35岁卢某与妻子颜某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并几次欲闹离婚。 2014年3月21日晚上11时,在家中休息的卢某接到颜某电话后,二人再次争吵起来。撂下电话后,卢某在一家饭店找到妻子,因一时冲动,卢某用脚踢颜某,致其颈部、腰骶部受伤,后被围观的群众劝止。 颜某报警,当晚,夫妻两人被带到石亭派出所接受调查。 5月8日,伤情鉴定结论出来,颜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卢某由此构成刑事犯罪。随后,卢某主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被认定为自首。 【检察官释法】 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法律在很多方面都有对家暴者惩处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在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司法部门求助,寻求法律的保护,不要姑息纵容对方的暴行。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2014-09-12 ]约架酿命案 漳州男子带伤潜逃一年打不到工被抓
- [ 2014-09-12 ]漳州:客人酒后提性要求 几经周旋“陪酒女”仍遭强奸
- [ 2014-09-12 ]险!漳州一男子网购二手电动车 差点被骗
- [ 2014-09-12 ]漳州:一辆越线经营的客车 违规载游客被查还逃跑
- [ 2014-09-12 ]漳州市县级文物“蜈蚣石”遭土石掩埋 将进行清理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