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强第二类疫苗价格管理 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75元

zz.fjsen.com  2014-08-28 09:20:1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药监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单位不得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公民自费且自愿受种的第二类疫苗实行进销加价率控制管理。

疫苗接种单位以实际购进第二类疫苗价格为基础,按规定的进销加价率向受种者销售:购进价格每人份50元以下(不含50元)的加价率为25%;购进价格每人份50元—150元(不含150元)的加价率为20%;购进价格每人份150元以上的加价率为15%,但每人份疫苗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75元。

通知要求,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收费为每人每针次3元(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除外),不得再向受种者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

  • 责任编辑:叶同辉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