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爸爸被撞身亡 法院调解获赔偿
zz.fjsen.com2014-08-08 08:13:45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8月8日讯(通讯员 陈福来 彭满荣 本网记者 李万宅 )今年4月,18周岁的芗城男子小陈被车撞致身亡。那时,小陈已育有一女,而同居女友又有身孕。事故发生后,案件在芗城区法院交通法庭审理,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圆满调解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来,小陈16岁便与女友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生活,17岁时两人生育一女。今年4月27日06时40分许,被告王某江驾驶赣籍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上装载着木材沿319国道由北往南行驶至天宝墨溪村路段左转弯穿越道路驶时,与相向而来小陈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大车右前轮碾压小陈摩托车前部及小陈的头部,造成小陈当场死亡。 事故经交警依法认定,被告王某江负本事故主要责任,受害人陈林负本事故次要责任。而被告吴某勇系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王某江系吴某勇雇请的驾驶员,事故发生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小陈的父母及女儿以原告的身份起诉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驾驶员及保险公司。芗城区法院交通法庭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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