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 女车主被指“想敲诈”
zz.fjsen.com2014-07-05 09:09:22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7月5日讯(见习记者 蒲怡丹) 昨日下午两点左右,一辆银灰色无牌号电动车在丹霞路由南往北方向逆向行驶于非机动车道上,正遇一辆黑色芗城86612号电动自行车从路在人行道上驶入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前轮与无牌号电动车身左侧相撞。 事故现场 记者2点50分左右路经丹霞星城站,见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横躺在路中间,右前方有一辆黑色小轿车,左边还有一辆银灰色无牌号电动车,此时110也在现场。 从现场看,黑色电动自行车前轮面板受损,银灰色电动车踏板处受损。 据了解,相撞时候两人均摔倒,银灰色电动车主许先生见对方沈女士年纪较大,过去扶她并问她有没有怎么样,这时沈女士抓住许先生让他赔钱。 许先生的女朋友对记者说:“她说要我们赔她800块钱,可是她明明就没有怎样,他的腿也受伤了,如果真是我们撞她,我们大可走掉,干嘛还停下来扶她,还问她要不要去看医生。” “是她从这轿车后面驶出来,这情况谁能刹得住车。我们最多也就陪她一两百块钱,八百是不可能的,她要真有事,别说八百,八千我都愿意花。都站了近一个小时,如果真有事,早就晕倒了,还能到现在,这分明就是要敲诈。以后看到人摔倒了谁还敢过去扶。”许先生的女朋友如是说。 记者询问坐在一旁的沈女士,她说:“我现在胸口很闷,手也会痛。”当记者问到怎么不去医院看,她说自己身上没带那么多钱。 据许先生的女朋友说,沈女士非要800百才能了结此事,他们让沈女士打110来处理。事发20分钟左右,110赶到现场,双方还是未能调解成功。 现场调解中 3点20分,交警也到达现场,对此次交通事故,交警表示:许逆向行驶负主要责任,沈负次要责任。并让他们进行现场调解。将近四点,双方仍未谈拢。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在城区很常见。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请遵守交通规则按车道行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警部门将严格执法。驾驶非机动车要靠右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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