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酒后欲强奸女学员续:当事教练被判缓刑

zz.fjsen.com2014-05-13 10:29:59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驾校教练酒后欲强奸女学员追踪

强奸未遂获谅解 当事教练被判缓刑

东南网5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女学员与同事聚餐,邀请驾校男教练参加,凌晨时分送醉酒教练回家,不想教练酒后乱性,欲强行与学员发生性关系。

昨日,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犯强奸罪,被芗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去年6月27日晚上,小云(化名)和同事聚餐,邀请驾校教练陈某。次日凌晨,陈某称自己喝醉,要小云送他回芗城区石亭镇,小云同意。

中途,陈某将小云带至漳华路石亭镇路段一朋友家中305房间,邀小云进房喝杯茶再回去。进屋后,陈某把房门反锁,对小云提出性要求,但被拒。陈某想用强力,小云奋力反抗,反复哀求陈某放过自己,求了很久陈某才同意。最后,小云趁陈某不备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小云因在途中摔倒受伤,头部及肢体部软组织挫、擦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案件审理中,陈某赔偿小云经济损失人民币28000元,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陈某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陈某能当庭自愿认罪,又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被酌情从轻处罚。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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