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江滨花园某楼上竟掉下一把菜刀 差点劈到路人
zz.fjsen.com2014-04-23 08:15:54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事发现场 东南网4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郭钦转 张伟华 文/图)“谁那么缺德?菜刀也往下扔。”4月21日晚,市民韩先生在漳州市区江滨花园小区7号楼楼下,差点被楼上掉下的菜刀砸中,惊恐过后,开始指责丢菜刀的人。 导报记者调查,类似的高空抛物行为在这个小区并非个例。对此,警方表示,高空抛物一旦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便涉嫌犯罪。 事发:差点被菜刀劈中 当日19时40分左右,韩先生正推着摩托车,回到位于漳州市区江滨花园小区7号楼的店面。突然之间,“砰”的一声响,一个东西砸到了他的摩托车前轮挡泥板。韩先生朝地上仔细一看,吓了一跳,竟是一把明晃晃的菜刀。 “如果再偏一点点,不敢想会是什么样的后果。”韩先生说,他越想越觉得后怕。 目前,新桥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讲述:高空抛物常发生 导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附近居民纷纷反映,高空抛物行为在江滨花园及附近小区,常有发生。“这里的高空抛物不是第一次了,我之前还碰到楼上住户往下吐痰、丢烟头等。”韩先生说,他的摩托车还被楼上丢下的烟头烫了两个洞。 在附近开店的柯女士说,前几个月,有块花岗岩掉在她店面的雨棚上,砸出了一个大洞。而此前还有一对夫妻吵架,往楼下扔啤酒瓶。 警方:如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 对于高空抛物,芗城警方称,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原则上并不涉及构成犯罪和刑事责任,但是一旦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便可能涉嫌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程度以及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菜刀是有人故意丢下来的,那这种行为就会被认为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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