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缺德侄子卖假药给亲姑姑和村民 被罚款5000元

zz.fjsen.com2014-02-26 15:47:21来源:闽南网我来说两句

2月24日,漳浦县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林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林某系漳浦县某乡村卫生室的药品销售员。2011年8月间,其姑姑因病委托该卫生室购买一款名为“某某筋骨康”的药品,林某随即与一名“药厂业务员”取得联系,低价购买同名药品。此后近一年的时间,林某在未验明该“药厂业务员”从业资质及上述药品合格证、药品批准文号等其他标识的情况下,销售该款药品给姑姑及其他村民,从中获利780元。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鉴定,上述药品非法添加了激素类及化学药品成分,对身体健康危害极大,属假药。后来,林某良心不安,便迫于压力主动到漳浦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尚未销售的其余药品被公安机关查扣。

药品经营者应当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规从业,向他人购买没有药品合格证和批准文号等标识的假药而非法销售,将以构成销售假药罪受到刑事处罚;患者购买药品时也应当注意查看药品合格证和批准文号等标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记者 方奕阳)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卖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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