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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男子屡次偷盗 因患精神疾病未被处罚

zz.fjsen.com 2013-10-03 08:11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偷车男子的疾病证明

东南网10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钦转 卢婷雯文/图)因为偷盗自行车,男子多次被抓,但因为患有精神病,每次都未受到治安处罚,前天他又作案了。

10月1日晚上7点左右,漳州市区新华西路上,一男子借着夜色用钳子剪断一辆自行车的锁链,并打算推走自行车,被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的一名便衣民警当场抓获。

便衣民警认得,该男子姓柯(41岁,芗城区人),几个月前同样因盗窃自行车被他抓过,不过因为柯某是个精神病人,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而2012年,柯某也有一次因为偷窃自行车被抓的记录。

办案民警称,根据经验,一般的偷车贼往往是身无分文,并且有专门的作案工具,而柯某身上有300多元的现金,且作案工具也只是普通的钳子。“想要骑车,所以偷了一辆。”在派出所,柯某供述自己的作案动机,称只是偷一辆自己骑。

柯某的家人很快赶到派出所,向办案民警出示了柯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疾病证明书。柯某的妻子称,柯某因为犯病才会做出偷车的事情,最近正在犯病,原本打算过了国庆假期就送他去医院治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办案民警让柯某的妻子写了一份保证书后,让她把柯某带回。“对于这样屡次犯案的精神病患者,我们民警能做的工作其实非常有限,希望家庭和社会给他更多的关注。”办案民警称。律师说法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管、救治体系

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林景川律师说,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住院治疗、出院和日常看护、康复训练等,均作出了规定。“当务之急,是制定详尽的实施细则,落实各方责任,特别是政府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监管和救治体系,彻底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消除社会隐患。”林景川说。

  • 责任编辑:蓝晓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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