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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住持圆寂留下存款40万 佛协回函“钱归寺庙”

zz.fjsen.com 2013-09-10 10:30  曾炳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僧人圆寂 40多万元遗产谁继承 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法律无明文规定,但中国佛协答复函称俗家亲属不可继承,应予认可

丘天/漫画

东南网9月10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芗城区一寺庙的老住持圆寂,留下40多万元存款,交由弟子保管,并嘱托俗家外甥小刘帮建造塔墓。可是,弟子把存折密码忘了,取钱需做公证。而僧人的遗产继承较复杂,公证处无法办理。

昨日,在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调解下,他们才知道,按照中国佛教协会的答复函,僧人出家就与其俗家亲属脱离了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遗产归寺院所有。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这样的约定应得到认可。

老住持留下存折 保管人忘记密码

今年年初,芗城区一寺庙的老住持圆寂。她生前留下三本存折,由弟子老吴负责保管。

生前,老住持交代俗家外甥小刘,帮其在圆寂后选址建造塔墓。小刘一直记着,在老住持去世后不久,他就在东山物色地块。

很快,第一本存折取出的30万元快花完了。要动用第二本银行存折里的13万元时,老吴发现自己忘记密码。尽管她和小刘一起找街道开了证明,但银行还是要求他们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而公证处考虑到老住持僧人的特殊身份,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告诉他们无法办理相关公证事宜。

最终,他们找到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小刘以老吴作为被申请人申请调解。因为僧人的遗产继承较为复杂,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建议,以老住持生前所在寺庙为申请人,老吴为被申请人,小刘为第三人,重新申请调解。

昨日,在漳州市民族与宗教局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老住持圆寂所留款项作为建造塔墓专款专用;13万元那本存折,经寺庙与老吴同意,由老吴向银行申请领取并负责掌管,专款用于塔墓建造,小刘按照工程进度向老吴领取款项;塔墓竣工后,由寺庙和老吴等组织验收,小刘应提供预算及结算清单,所有款项结余部分归寺庙所有。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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