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住持圆寂留下存款40万 佛协回函“钱归寺庙”
zz.fjsen.com 2013-09-10 10:30 曾炳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僧人圆寂 40多万元遗产谁继承 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法律无明文规定,但中国佛协答复函称俗家亲属不可继承,应予认可 丘天/漫画 东南网9月10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芗城区一寺庙的老住持圆寂,留下40多万元存款,交由弟子保管,并嘱托俗家外甥小刘帮建造塔墓。可是,弟子把存折密码忘了,取钱需做公证。而僧人的遗产继承较复杂,公证处无法办理。 昨日,在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调解下,他们才知道,按照中国佛教协会的答复函,僧人出家就与其俗家亲属脱离了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遗产归寺院所有。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这样的约定应得到认可。 老住持留下存折 保管人忘记密码 今年年初,芗城区一寺庙的老住持圆寂。她生前留下三本存折,由弟子老吴负责保管。 生前,老住持交代俗家外甥小刘,帮其在圆寂后选址建造塔墓。小刘一直记着,在老住持去世后不久,他就在东山物色地块。 很快,第一本存折取出的30万元快花完了。要动用第二本银行存折里的13万元时,老吴发现自己忘记密码。尽管她和小刘一起找街道开了证明,但银行还是要求他们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而公证处考虑到老住持僧人的特殊身份,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告诉他们无法办理相关公证事宜。 最终,他们找到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小刘以老吴作为被申请人申请调解。因为僧人的遗产继承较为复杂,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建议,以老住持生前所在寺庙为申请人,老吴为被申请人,小刘为第三人,重新申请调解。 昨日,在漳州市民族与宗教局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老住持圆寂所留款项作为建造塔墓专款专用;13万元那本存折,经寺庙与老吴同意,由老吴向银行申请领取并负责掌管,专款用于塔墓建造,小刘按照工程进度向老吴领取款项;塔墓竣工后,由寺庙和老吴等组织验收,小刘应提供预算及结算清单,所有款项结余部分归寺庙所有。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2013-08-14 ]行政事业收费降低 律师:落实公证费改革需有细则
- [ 2013-08-09 ]老伴走了留下一套自建房 阿婆为办房产证状告五子
- [ 2013-08-01 ]男子谎称去台湾继承遗产 骗得181万全部买彩票
- [ 2013-07-25 ]寄养子女仍可继承遗产 被收养子女无继承权
- [ 2013-07-10 ]日本或重新考虑现行婚外子遗产继承制度合法性
- [ 2013-05-20 ]为帮继女拿到70万遗产 后妈劝老公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