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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走了留下一套自建房 阿婆为办房产证状告五子

zz.fjsen.com 2013-08-09 10:30 曾炳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不让办房产证 阿婆状告五个儿子 南靖法院一审判决,许阿婆老伴去世后留下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她分得50%份额,另50%作为遗产共同继承

依法,我先分一半,剩下的我和你们兄弟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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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9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6年前,老伴去世,留下一套房子。许阿婆想给房子办房产证,但儿子不支持,阿婆无法顺利办理过户手续。一气之下,去年年底,阿婆将5个儿子都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对房子进行遗产分割。

昨日,南靖法院一审判决,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应将房产一半价值分出给共有人,而另一半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即阿婆和五子共同继承,但鉴于阿婆分得的份额大,房子归阿婆所有,但她得支付五个儿子各1万元。

事件:五儿不让办房产证 阿婆上法院请求遗产分割

对老伴走后留下的房子,许阿婆想给房子办理房产证,但几个儿子考虑到房子是自建房等因素,并不支持阿婆办证。

由于没有继承人签名,相关手续无法办理,阿婆无法顺利办证。一气之下,去年年底,她把儿子们都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对房子进行依法分割。

法庭上,儿子们承认,房子的所有权人是父亲,母亲是房子的共有人。老四提出,房子应先分一半价值给母亲,余额作为遗产继承,另外,母与父共同生活应多分,老二未尽抚养义务应少分或者不分。由于无证据证明老二不尽义务,老四的说法没有被法院采信。

经许阿婆申请,南靖法院委托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房子价值125150元。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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