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上午,于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三明沙县分院附近,沙县城管大队及收储中心拆除一栋房屋时,将附近菜地上的菜也一并拔除。菜地是附近农民辛苦种的菜,和工作人员说给时间处理菜地的菜,工作人员说没办法,一定要拔掉。问工作人员拆除不需要提前告知群众吗?城管答复我们种菜的时候也没有提前告知。意思是什么?这里是农村,我们在这里土生土长,种了一辈子的地,真不知道种菜还需要打个报告给政府说。
然后收储中心工作人员拿了一张照片说他已房屋上贴了十几天的公告。敢问需要拆除的范围包含了菜地,将公告贴在房屋上又怎么能算呢?种菜的农民会一定会到里面的房子里看一张不显眼的A4纸公告吗?他要拆菜地不是应该立块公告在菜地上吗?同时今天通过工作人员手机照片看到的公告写的是房屋、菜地,并没有明确告知菜地范围。这里是农村,附近农民都有在家门口,山边种菜。周边菜地那么多,在未明确告知的前提下,群众从何得知他要拆的范围?
不愿意进一步发生冲突,也报警寻求帮助,嘴上说等公安来再处理,但是公安还没来,他们就指使施工人员上手直接把菜地里的菜拔了。问他为何不等公安来,他的回答是没空等。是他们叫我们报的警,可是不等警察来,也没弄清事情的青红皂白就把即将可收成的菜给拔了。农民辛苦种的菜,心血付之东流。执法权就是被这样用的吗?那么普通农民的权利又由谁来保障呢?
记者调查:
沙县区土地收储中心相关负责人小胡回复说,网友所反映问题的菜地原是渡头机砖厂厂区用地,后被沙县区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土地性质属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虬国用(2003)第1336097-1号)。2021年,沙县区土地收储中心将该地块移交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进行管护。
种了二十几年菜都平安无事,为何这次菜地会被拆除?
原来,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三明市沙县区金泉小区路边上已收储的房屋被他人擅自侵占入住,并发现房前空地被周边小区住户擅自侵占种菜、堆放杂物等现象。“根据储备土地管护要求,我们决定拆除该地块上房屋,拆除后将该地块进行围挡以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黄女士说没有提前告知,现场经办人员表示,他们在拆除前,已经好几次通知过附近村民了。“经过我们前几次的沟通无效后,5月17日,我们的经办人员到现场张贴通知,通知住户应在5月24日前搬离和清除,并口头通知现场种菜人员房前菜地届时将一并清理,当日下午又电话通知朱姓种菜人员(住金泉小区),让其转告其他种菜人员。”5月24日当天,收储中心现场经办人员小陈在确认住户是否搬离的过程中,再次口头通知现场种菜人员拆除时将清理房前菜地。只是,黄女士表示自己始终没有接收到这个信息。
6月21日,东南网记者来到了现场。记者看到,黄女士所指的菜地就在渡头机砖厂的原址上,地里还种着地瓜、茄子等蔬菜。收储中心工作人员小陈也拿出了相关的图纸,图纸上显示,这片菜地属于红线范围内。
小陈告诉东南网记者,5月29日,收储中心和城监大队组织人员对该地块开展拆除与清理工作,清理人员和设备进场后,大部分种菜人员已自行清理,对未清理的部分菜地,工作人员将已成熟的蔬菜移至路边。
“投诉人的菜地属于已被收储的国有土地,并非农村土地,这边是不可以被个人用来种菜的。”沙县区土地收储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小胡告诉记者,为消除安全隐患,拆除后将对该地块进行围挡。“接下来我们将与这些蔬菜的主人协商具体的时间,尊重劳动成果,等菜地上的大部分蔬菜成熟后再进行围挡,同时,会设立醒目的提示牌,告知附近村民该地已收为国有,不可侵占。”
报道详情:https://www.fjsen.com/ztps/2024-06/28/content_316759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