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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依姆老人公寓摔倒身亡谁之责?

2024-11-17 16:15:15 作者:黎臻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倩倩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7日讯(记者 黎臻懋)近日,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的王先生通过《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求助称,其奶奶林某在入住的老人公寓内不幸摔倒身亡,因责任问题与公寓发生纠纷。家属认为该老人公寓存在设施隐患、看护不力等问题,以及在保险理赔方面弄虚作假,请求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具体情况,还其一个公道。【留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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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老人公寓(东南网记者 黎臻懋 摄)

老人登高取衣摔倒死亡,公寓设施及看护问题受质疑

王先生称,其奶奶林某已经九十多岁,于2023年9月入住长乐区鹤上镇东平村的真情老人公寓,费用为2000元/月。

2024年10月9日下午3点多,老人在公寓房间内爬上高架衣柜拿衣服时不慎摔倒,导致脑部大量出血。后被送往长乐区人民医院抢救,次日下午因伤势过重去世。

王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后,家属与公寓负责人沟通,公寓负责人称其无责任。

“我奶奶摔下来后,公寓负责人就说了‘我已经电话通知你们了,跟我们(公寓)没有责任了’。”王先生说,公寓如此急于撇清责任,让家属十分愤慨。

家属认为,公寓房间内的床上衣柜设置过高,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且养老机构在正常看护时间内未能有效看护老人,导致悲剧发生。

王先生了解到,政府有专项资金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购买保险,而公寓方面起初告知家属只能赔付5千元,在长乐区鹤上镇政府、长乐区民政局等部门介入并多次协商后,只同意赔付1万元,这与家属了解到的赔偿金额相差甚远。其间,民政部门还告诉王先生老人属于居家养老对象没买保险。

王先生指出,奶奶从2023年9月至发生意外去世期间,一直住在真情老人公寓,从未离开过,每月都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理应享受养老机构入住保险的保障。王先生怀疑,公寓并未给老人购买保险,或是以居家养老的名义骗取补贴。因此,他请求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具体情况,还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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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所住的房间(受访网友供图)

公寓负责人:公寓合规运营,责任在于家属

11月12日,记者在鹤上镇东平村委会见到真情老人公寓负责人周某。

对家属提出的质疑,周某回应称,公寓里面的设施、设备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通过了上级部门的验收,不存在问题,护理人员也是按照规定进行配比。同时,公寓发现老人摔倒后,立即告知了家属,并建议家属将老人送医。

周某提出,由于老人家属未及时将老人送医,才导致老人救治不及时而离世。同时,他向记者出具了现场监控拍摄的画面和录音。

记者要求进入公寓和事发房间查看,周某以“会影响其他老人,不方便”“房间内布置已作了整改”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请求。记者询问公寓是否有相关图像资料,周某及工作人员在电脑上多番寻找但并未找到。

而王先生提供的照片所示,当时房间的衣柜位于床头的后上方,比床面高出许多,床头两侧有护板拦住。据称,当时奶奶搬了一条椅子到床上,踩在椅子上去拿衣柜里的衣服,下来时不慎摔倒。

在保险方面,周某表示,他们已按照规定要求购买保险,理赔金额也是保险公司给出的,并非他们未给老人购买或弄虚作假。

民政局:公寓管理不到位,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事情发生后,长乐区民政局、鹤上镇政府、东平村委会等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

对于家属提出的质疑,长乐区民政局养老科负责人表示,公寓存在设施设置不合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已责令其整改,对此次意外的发生公寓也负有责任。

在保险理赔方面,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参与协调并了解到,公寓确有购买政府要求的强制性的保险,保险公司需根据由公安、法院等官方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文件,才能作出理赔。现在,由于双方对责任认定和索赔金额差距过大,无法协商一致,建议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判定解决。 

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谨慎选择养老机构时,确保老人的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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