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年种菜地今被强拆?部门:等蔬菜成熟
2024-06-28 16:40:20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王倩倩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6月28日讯 (本网记者 刘惠萍 肖晓敏)近日,三明沙县区一网友黄女士通过《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沙县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与沙县区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工作人员在拆除危房的执法过程中,破坏了她的菜地。就此事,东南网记者也联系了以上两个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员。经了解,黄女士口中的“菜地”是国有土地,并非农村土地,对于黄女士菜地中待收成的蔬菜,将与其协商,择期将此地围挡。【留言详情】 网友:种了二十几年的菜地被拆 “我是这里的村民,在这里都住了二十几年了,一直都在这里种菜,这次怎么就不能种菜?”据了解,黄女士是沙县区虬江街道金泉村的村民,对沙县城管局和收储中心工作人员强制拆除她种了二十几年的菜地表示十分不满。“要拆除前,他们并没有提前通知我们村民,这样太不合理了。”说起事情的经过,黄女士愤愤不平。她告诉记者,事发地旁边有不少村民都种着菜,她在那里种些豆角、生姜、芋子等十几平方的作物,只是供自己家食用,面积并不大。 对于此说法,沙县区土地收储中心相关负责人小胡回复说,网友所反映问题的菜地原来是渡头机砖厂厂区用地,后被沙县区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土地性质属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虬国用(2003)第1336097-1号)。2021年,沙县区土地收储中心将该地块移交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进行管护。 部门:属于国有土地 拆除前已告知多次 种了二十几年菜都平安无事,为何这次菜地会被拆除? 原来,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三明市沙县区金泉小区路边上已收储的房屋被他人擅自侵占入住,并发现房前空地被周边小区住户擅自侵占种菜、堆放杂物等现象。“根据储备土地管护要求,我们决定拆除该地块上房屋,拆除后将该地块进行围挡以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黄女士说没有提前告知,现场经办人员表示,他们在拆除前,已经好几次通知过附近村民了。“经过我们前几次的沟通无效后,5月17日,我们的经办人员到现场张贴通知,通知住户应在5月24日前搬离和清除,并口头通知现场种菜人员房前菜地届时将一并清理,当日下午又电话通知朱姓种菜人员(住金泉小区),让其转告其他种菜人员。”5月24日当天,收储中心现场经办人员小陈在确认住户是否搬离的过程中,再次口头通知现场种菜人员拆除时将清理房前菜地。只是,黄女士表示自己始终没有接收到这个信息。 记者调查:村民占用国有土地种菜 6月21日,东南网记者来到了现场。记者看到,黄女士所指的菜地就在渡头机砖厂的原址上,地里还种着地瓜、茄子等蔬菜。收储中心工作人员小陈也拿出了相关的图纸,图纸上显示,这片菜地属于红线范围内。 小陈告诉东南网记者,5月29日,收储中心和城监大队组织人员对该地块开展拆除与清理工作,清理人员和设备进场后,大部分种菜人员已自行清理,对未清理的部分菜地,工作人员将已成熟的蔬菜移至路边。 当事人在原址上“圈”了一块地用于种菜。刘惠萍 摄(红色为墙根 蓝色为菜地边缘) “投诉人的菜地属于已被收储的国有土地,并非农村土地,这边是不可以被个人用来种菜的。”沙县区土地收储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小胡告诉记者,为消除安全隐患,拆除后将对该地块进行围挡。“接下来我们将与这些蔬菜的主人协商具体的时间,尊重劳动成果,等菜地上的大部分蔬菜成熟后再进行围挡,同时,会设立醒目的提示牌,告知附近村民该地已收为国有,不可侵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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