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 市场监管部门在行动
2024-06-24 08:35:05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王倩倩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6月24日讯(本网记者)近期,东南网记者持续聚焦福建多地校园周边商铺销售槟榔问题,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6月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明确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各地市采取了一系列行动,规范槟榔销售行为。近日,记者在多地学校周边再次走访,发现情况已大为改观。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官微截图)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槟榔非食品,购买须谨慎 6月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称,槟榔未被批准为新食品原料,未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因此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得以任何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方式标识或介绍为“食品”或“食用”;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电商平台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及槟榔制品可食用;食品经营区域内不得混放槟榔及槟榔制品。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福州市教育局此前已通过官方微信提醒广大家长及各地各校,务必警惕防范未成年人嚼食槟榔。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妇联、福州市禁毒委员会等部门以及省内多地政府纷纷通过官方平台转发提醒。此次,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提示中明确提出,食品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宣传和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 莆田某超市针对槟榔张贴了"温馨提示"(东南网记者金晶晶摄) 各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维护校园周边清朗空间 在社会关注下,各地监管部门作出了积极响应。 在媒体重点提及的福州,市场监管部门向大中型连锁便利超市传达了省局发布的槟榔消费提醒,召集销售槟榔制品的主要经销商代表,劝导其主动下架校园周边网点在售槟榔制品。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校园周边店铺进行排查,督促食品销售者不得销售以食品名义进行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食品销售场所食品经营区域内不得混放槟榔及槟榔制品。 为加强部门协作,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市教育局发函建议,在中小学校持续开展专题教育,积极引导中小学生不购买、不嚼食槟榔及槟榔制品,确保中小学生身体健康。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还会同鼓楼区法院到小学开展了“向槟榔说不,为健康护航”普法活动,普及咀嚼槟榔的危害等相关知识,呼吁未成年人远离槟榔及槟榔制品。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局正围绕校园周边商铺售卖槟榔的情况进行“举一反三”式的巡查,即针对已发现的问题,排查是否有更大范围的同类问题,扩大排查面及排查深度,尽可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在莆田,市场监管部门在各食杂便利店广泛张贴《温馨提示》,其中指出:槟榔是一级致癌物,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消费者应谨慎购买和消费;商家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得将槟榔及其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据了解,荔城区市场监管局向辖区商户发出了《关于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及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的提醒告知书》,并在辖区中小学周边张贴了300多份《温馨提示》。 在泉州,市场监管部门本着边宣传边监管的原则,对全市校园及周边槟榔经营情况集中排查,引导校园周边经营者不售卖槟榔、不向未成年人出售槟榔。今年4月至今,全市共排查商铺805家,现场发现并下架槟榔1791包。 厦门市政府早在1996年便对槟榔出台了“禁令”。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违禁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深化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注重投诉举报和舆情线索的排查。自2023年以来,厦门市共立案查处违规销售槟榔案件78起,案值2.96万元,罚没金额8.31万元。5月12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思明区部分学校周边区域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均未发现槟榔产品。 福州三中西湖校区附近一店铺售卖槟榔(东南网记者陈巧玲、朱琳摄)。 校园外店铺售卖槟榔被责令下架(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记者回访多地校园周边 槟榔销售现象有改观 此前,东南网记者在福建多地进行了走访,发现槟榔环伺校园的现象十分突出。近期是否改观?记者再次进行了走访。 6月12日,东南网福州站记者先后走访了福州二中、格致中学、十中、十八中、三中晋安校区、鼓楼第二中心小学、延安小学、钱塘小学、晋安榕博小学等多所中小学周边的便利店和文具店,均未发现销售槟榔的情况。在福州三中西湖校区附近的信忠烟店,一个摆满槟榔的三层货架摆放在店门口的饮用水售卖区,十分醒目,不时有身着校服的中学生出入该店购买饮料。经地图软件测算,该店距离福州三中西湖校区北门172米,步行仅需3分钟。记者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情况,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并责令下架。 6月14日,东南网莆田站记者实地走访了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麟峰小学和梅峰小学等学校周边,发现多家此前售卖槟榔的便利店已主动下架槟榔。莆田九中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仍有槟榔摆放,但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了“槟榔是一级致癌物,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烟酒”的温馨提示。 6月19日,东南网泉州站记者避开前次的走访路线,另行选择泉州市第九中学、惠安县黄塘中学、后西中学等学校周边进行了暗访,未发现槟榔的踪迹。暗访过程中,多名店主表示,因市场监管所人员不定期对学校周边小卖部进行检查,加之槟榔售价较高、家长们重视孩子的健康教育等因素,槟榔市场不太乐观,商家便纷纷选择不再售卖。 走访三明、南平两地的记者发现,部分销售槟榔的经营者撤掉了此前的槟榔广告,但店内槟榔仍在销售。对此,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在校园周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槟榔销售行为,鼓励商家主动下架槟榔或张贴相关提醒,提示其不向未成年人销售。 东南网将持续关注校园周边槟榔销售情况,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及学校,要切实履行好监护和教育职责,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远离槟榔及其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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