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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探索户籍制度改革 打破“户口=市民待遇”的固有格局

2016-04-18 07:26:57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打破“户口=市民待遇”的固有格局

——晋江探索户籍制度改革观察

东南网4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金 通讯员 姚煜娟 庄凌龙)传统的户籍制度下,住房与户籍挂钩,户籍与教育、医疗等福利捆绑——这在国内,基本成为相对“固化”的户籍制度模式。近年来,作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区域,晋江在居住证、积分制、无房落户等方面进行探索,试图剥离捆绑在户籍上的福利,拆除户籍制度的“藩篱”,推动外来人员加快融入当地。

户籍住房脱钩,无房亦可落户

12日下午,在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来自湖北仙桃的赖小华顺利办理了落户手续。“没想到无房也能在晋江落户,手续也很简单,不到15分钟就办好了。”他高兴地说。

赖小华在位于晋江市梅岭街道的露友公司务工6年,在晋江没有房产。最近,了解晋江的无房落户户籍政策后,他决定将户籍从老家仙桃迁来晋江,明年将在老家的儿子转到晋江读书,全家在晋江定居。

从申报材料到正式落户晋江,赖小华前后只花了不到5天的时间。

2013年9月,晋江率先在全省出台流动人口落户管理新政,放宽流动人口落户条件,明确无房也可落户,并要求做到符合落户条件的先接收,再跟进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工作,不得将限制落户作为推动、落实计生工作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手段。

2014年9月,晋江市公安局下发《晋江市流动人口落户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落户制度改革,明确要求针对外来工落户,实行户籍与住房脱钩的“先接收落户、后跟进管理”政策。

与住房脱钩,户籍落在哪?

晋江市推出了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集体户的新办法,一企一户,企业的外来工就落在集体户里。企业负责人担任集体户“家长”,在计生、综治等方面全面负责。

对符合落户条件,但没有房屋又没有单位的外来人口,晋江采取将镇(街道)、村(社区)所在地址作为公共地址设立集体户的办法,解决其落户地点的问题。

据统计,截至目前,晋江已在19个镇(街道)、392个村(社区)和3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设立集体户,已有26101名流动人口成功申请落户晋江市,成为晋江市的新市民,享有当地市民同等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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