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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体现产品为合法经营品种 “河豚鱼”广告被下架整改

2024-03-13 16:30:05 作者: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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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叶毅 朱佳艳)“××河豚……敢为天下鲜。”近日,厦门某公司在户外电子显示屏发布了这条广告,随后市场监管部门找上了门。

根据2016年9月《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有条件放开养殖的仅有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但涉案广告宣传中并未体现产品为合法经营的河鲀,而是以泛指的“河豚”代称,真正的河豚是鲸目属海豚科哺乳动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国家为防病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相关广告。

作为全市首起发现的河豚鱼广告,市场监管部门抓住敏感时段食品安全这根弦,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查。在核查涉案广告所涉产品为符合《通知》规定的养殖暗纹东方鲀后,执法人员迅速联系广告发布者下架涉事河豚鱼的广告,并对该企业进行约谈。经过多次指导规范,该企业积极配合整改,目前该广告已整改完毕,在标注“合法品种养殖、持证加工出售、一品一码溯源”等说明文字后,再次向公众展示。

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醒,国家有条件放开养殖的仅有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养殖企业应具备相关条件。人工养殖的河鲀活鱼、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及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根据《食品安全法》都是不能经营的。经营者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规定,避免为了吸引和招揽顾客发布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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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身深山丛林的砖头房

加工豆腐的作坊被查封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杨欢 陈萍丽)近日,海沧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成功查获一家位于某水库旁的无照无证黑豆腐加工作坊。目前,该作坊已被依法查封,并立案调查。

据了解,海沧市场监管所在接到举报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当执法人员摸排到某水库旁一深山丛林中,发现丛林内有一非常隐蔽破旧的砖头房,执法人员进入砖头房内,发现现场为豆腐加工作坊,内部环境昏暗,地上存有污水、污垢,卫生条件脏乱。执法人员快速控制现场正在作业的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调查,并对相关货品进行清点,共计发现黄豆近百袋、黄豆浆液4桶、 豆干等成品、半成品超550公斤、土制锅炉一台。

执法人员立即对作坊进行了查封,经初步调查,该作坊未取得任何相关证照,属于典型的“黑作坊”,其生产的豆腐产品卫生条件无法保证,而且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豆腐等食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和有证照的商家。同时,也欢迎市民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身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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