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军民情·福建退役军人>工作动态> 正文

莆田市全力推进“兵教师”政策落地落实

2024-02-29 17:23:15作者:来源:厅安置就业处、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编辑:郭晓楷我来说两句

近日,莆田市在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努力下,首次在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设立退役军人专岗,莆田全市共设退役军人专岗7个,其中中学教师岗位3个,小学教师岗位4个。

去年以来,莆田市联合退役军人、教育、人社等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推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各项政策落地。

加强部门沟通。强化退役军人、教育、人社等部门沟通协作,不定期召开部门间工作交流会,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共同解决存在问题。截至目前,共召开市、县(区)部门工作交流会7次。

强化教育培训。加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帮助提升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帮助获取任教资格。截至目前,共选派15名优秀退役军人参加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教师资格专项培训。

设立专门岗位。莆田规定市、县(区)每年招收中小学教师时,至少拿出1个专岗用于招聘符合任教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

考试加分激励。符合任教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市、县(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非专门岗位的,笔试成绩参照《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加分。

鼓励接收安置。县(区、管委会)中小学行政、工勤岗位空缺时,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2023年以来,莆田市中小学共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4名。

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省及莆田市有关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落细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