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印发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4-01-25 20:05:00来源:福建省气象局责任编辑:冯韵我来说两句 |
2024年1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福建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健全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明确了省、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和各成员单位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的职责,优化了预警等级和标准。 《预案》具有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二是进一步健全了联动机制,《预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加强地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协调配合,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不同灾害的特点,明确了省、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职责,细化了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分工,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进一步优化了预警等级和标准,《预案》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主动适应防灾减灾救灾指挥决策的需要,不再对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采用颜色标示,避免与预警信号颜色混淆,同时完善了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预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雷电、冰雹、雷雨大风、龙卷风)、海上大风、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干旱、高温、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随着《预案》的印发实施,2011年4月17日印发的《福建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闽政办〔2011〕95号)同时废止。(中国气象报福建记者站 李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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