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监管部门公布5起案例 警示商家诚信经营
2023-11-10 18:15:30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卓志沐我来说两句 |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警示商家诚信经营。 7月11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农垦优粮食品商行发现,该店采用会员制销售模式,委托广告设计工作室制作VIP会员卡100张。会员卡上标注“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超市所有”,此举属于利用格式条款规定其单方享有合同解释权,执法人员依法督促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台江区美妙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觅蒙体智能亲子游泳会员入会协议》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协议规定经营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及随时变更合同条款。6月21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罚款5000元。 闽侯县青口周丽美容店在经营场所摆放“抖音新人,专享套餐”的优惠活动宣传单,宣传单含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当事人所有的字样。8月3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利用格式条款规定其单方享有合同解释权的行为罚款2000元。 晋安区喜们自电器店5月20日在经营场所摆放两块KT板,用于促销活动。两块KT板均在最下方标注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当事人所有。7月24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利用格式条款规定其单方享有合同解释权的行为罚款2000元。 7月3日开业以来,仓山区猫肥狗壮宠物店拟定并制作了《宠物买卖合同》,合同相关格式条款约定:消费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宠物店违约只退回定金,不作赔偿。8月4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罚款500元。(记者 沐方婷 通讯员 游振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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