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来到!这份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查收
2023-09-27 16:00:38来源:福建市场监管责任编辑:卓志沐我来说两句 |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 节日旅游、聚餐等消费 即将迎来高峰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 广大消费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 作出食品安全提示 全力保障“双节”期间 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餐饮服务提供者 特别是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学校食堂、婚宴等宴席经营者、农家乐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节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整改,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采购禁止进口的以及无法提供合证明材料的食品;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要求,强化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维护、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保证食物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广大消费者 同时,大力倡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要求节俭文明过节。餐饮单位应优化菜单设计,提供“小份菜”“半份菜”,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消费者应按需点餐,餐后打包,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共同营造绿色健康、合理消费的良好节日氛围。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