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节前月饼监督抽检专项行动
2023-09-26 15:50:27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编辑:卓志沐我来说两句 |
丹桂飘香,中秋将至,为助力泉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确保市场上月饼品质,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早安排早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节前月饼监督抽检专项行动,为百姓放心消费月饼当好“侦察兵”。 考虑到市民消费习惯和对品牌的喜好,本次抽检涵盖流通和生产领域,对不同生产厂家、不同商家、不同品牌、不同类别的月饼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具体主要包括大型商超(如大润发、永辉超市等)、中小型食品专卖店(如乐艺朵、向阳坊、全芳分店等)和本地生产企业(如晋江爱乐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龙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 此次共抽检50批次月饼。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铝的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丙酸及其钠盐、钙盐、霉菌、糖精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重点项目。抽检结果为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请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超门店购买月饼,在网上购买时要注意选择正规的销售商,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或订单交易记录。此外,购买时应查看包装上的产品标注内容,关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生产日期不得有篡改痕迹,日期信息不得单独加贴在包装袋(盒)上。 如果您在购买月饼的过程中,发现商家经营销售不符合相关要求,或者月饼本身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存在过度包装的“天价月饼”礼盒,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