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学·咨政——第14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展播”第十七期正式播出
2023-08-03 10:57: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行云 我来说两句 |
129f1b97a100c7940d68417b635b4368 “述学·咨政——第14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展播”第十七期邀请了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魏志华介绍第14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作品《IPO首日限价政策能否抑制投资者“炒新”?》对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IPO监管制度的意义。 在中国股票市场上,投资者“炒新”现象颇为盛行,这不仅助长了股市投机风气,扭曲了新股定价机制,也不利于股票市场健康发展。为了遏制新股炒作,沪深交易所于2013年底出台了相关规定,将新股上市首日申报价格限制为不超过新股发行价的144%,使得新股上市首日涨幅被严格限制在44%以内(本文将其界定为“IPO首日限价政策”)。 IPO首日限价政策的出台在现实中引发了诸多争议,《IPO首日限价政策能否抑制投资者“炒新”?》一文首次对中国独特的IPO首日限价政策进行了界定,并对其政策效应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实证检验,以弥补现有研究的缺憾。 研究发现,IPO首日限价政策加剧了新股上市初期的炒作,推高了新股上市后的实际首日收益率、连续涨停次数以及实际换手率。不仅如此,IPO首日限价政策还刺激了次新股炒作,显著提高了新股上市后的股价波动率、换手率以及股票价格,使得次新股股价长期处于高位,进而削弱了新股实际首日收益率与未来市场表现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此外,IPO首日限价政策还显著提高了新股上市后的股价同步性。上述发现总体上表明,IPO首日限价政策的实施效果与政策初衷相悖,它不仅未能抑制反而助推了投资者“炒新”行为,并最终降低了股票市场定价效率。 《IPO首日限价政策能否抑制投资者“炒新”?》一文在理论上丰富了IPO以及交易监管制度经济后果这两方面的文献。相比已有文献,本文转向于探索新股上市后面临的交易价格管制的政策效果,这为IPO监管制度嬗变背景下的中国IPO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更清晰地认识交易监管制度未预期的经济后果提供了新的证据。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