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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工作提示 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

2022-12-23 17:33:24作者:来源:福建市场监管责任编辑:卓志沐我来说两句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助力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22日上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商平台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提示指导座谈会,约谈了淘宝、京东、美团等电商平台驻闽有关机构代表。

会议传达了12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格保质量专题新闻发布会内容,明确要求电商平台企业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引导平台自营店和平台内入驻网店依法规范经营。

要严格落实平台内经营者管理责任

要认真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商品和服务信息发布的审核义务,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查监控,及时优化系统规则,适当提高对销售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经营者的抽查比例,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要严格规范涉疫物资市场价格行为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杜绝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

要严格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要严格落实涉疫物资保通保畅责任

要引导经营者积极响应网络零售需求变化,做好规划和预案,对涉疫物资日常采购、供应情况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备货补货、仓储调度、物流配送,保障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的稳定供应。

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责任

要严控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质量关,不得销售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商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销售的商品进行消杀、检测、存储、运输,并采取措施保障物流运送期间商品,特别是生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要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

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对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要严格落实化解网络消费纠纷责任

要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要严格落实政企协同共治责任

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要严格落实配送管理和保障责任

按照《福建省同城快送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平台内骑手的管理、培训和引导,完善平台规则,规范外卖配送服务,加强骑手出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严格落实“戴口罩上岗”“非接触取餐”等要求。

会议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通过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网络监测等,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我省网络交易秩序。

会上,各电商平台(企业)代表就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了汇报。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价监处、应急宣传处等相关处室参加会议,并对到场的平台企业予以指导。会议内容也将同步通知其他未到场的在闽电商平台认真履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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