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特刊】为强军兴军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我省10年来军转安置工作综述
2022-10-14 10:16:38来源:厅安置就业处、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责任编辑:郭晓楷我来说两句 |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十年,也是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建前后退役军人工作、双拥工作勠力同心、奋发有为,展现新气象、迈出新步伐的十年。10月10日起,省退役军人厅官微官网陆续推出喜迎党的二十大特刊《非凡十年》,通过对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不同领域的报道,全方位多层次反映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的非凡成就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凝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今天刊发《为强军兴军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我省10年来军转安置工作综述》。 为强军兴军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我省10年来军转安置工作综述 今年6月,厦门市推出《厦门市实施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自2023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个面向退役军人的校园岗位,通过转业军官(退役士兵)安置、公费师范生就业、公开招聘等渠道实现退役军人进入校园任职任教。这一军转安置渠道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央媒纷纷予以报道,这是我省各地创新军转安置工作的一个缩影。 “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保障好,激励他们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最深沉的关爱和牵挂。转业军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军转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强国强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新形势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军转安置工作、关心爱护转业军官。军转安置工作不断拓宽安置渠道,引导转业军官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建功立业。 10年来,我省军地各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一路为改革强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转业军官安置任务,每年安置到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的均超过90%。我省在2019年度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军转安置工作政策性很强,只有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现行的军转安置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才能确保安置质量。1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有关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及对子弟兵的深情厚谊,积极适应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克服了各种困难,讲政治、讲政策、讲纪律、讲感情,相继推出新政策、新举措,千方百计地把转业军官接收好,安置好,使用好。 2014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军队正团职转业干部安排相应职务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起,任职满最低年限的正团职领导职务转业军官安排相应职务比例不低于50%;正团职转业军官实行按照功绩量化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择岗的安置办法。 2015年,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细则》。对我省现行安置政策和各设区市近年来的措施做法进行统一的梳理、规范和完善。2016年,制定出台了我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的政策文件。 随着军官职业化改革推进,今年,修订了《福建省转业军官功绩量化计分实施细则》,文件突出实绩贡献,树立正确导向;注重保持政策延续性,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实行阳光操作,维护广大转业军官切身利益。 军转安置工作,涉及转业军官的切身利益。安置工作是否公平公开公正,不仅关系到军心民心的稳定,也关系到双拥成果。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后,在省委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有关部门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谋划推动全省军转安置工作,推出不少新做法。 ——全面推行“阳光安置”。在全省推行“公开计划、双向选择,公开职位、竞争上岗,公开职位、依序择岗”的“阳光安置”办法,将转业军官安置充分与其服役期间的贡献挂钩,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贡献的安置导向,极大地促进部队现役军官安心服役,激励部队现役军官建功立业。在安置具体工作中,实行“六公开”,即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事项、选择岗位、安置结果、办理报到手续全公开,切实把安置工作的各个环节置于广大转业军官的监督之下。 ——切实突出安置重点。把团职转业军官作为安置重点,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或先进后出、带编安置等办法,安排好团职转业军官的工作和职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明确转业军官安置时首次所使用的职级职数予以单列,实行实名制管理,有力保障了军转安置任务的落实。对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奖励,以及获全国表彰的给予优先择岗安置,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给予加分照顾安置。 ——积极拓宽安置渠道。继续发挥党政机关接收转业军官的主渠道作用,转业军官安置到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的比例高。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部门接收安置转业军官意见,并实行转业军官优先填报政法部门岗位,接收单位考察合格的,优先安排到政法部门工作。鼓励和支持中央垂直管理系统优先选用转业军官。各地充分挖掘安置潜力,优化安置方案,以不少于转业军官人数的1.3倍及以上提供岗位数量。 ——实施“直通车”式安置办法。在省直副团职以下转业军官、部分地市开展“直通车”式安置办法,单位结合岗位需要、编制情况,以及转业军官的专业特长、经历等确定接收对象,有效把转业军官的能力素质、专业特长与地方工作的实际需要更好地对接起来,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抓好安置政策落实和宣传。每年均组织举办全省军转安置政策业务培训,系统解读军转安置政策,有力提高全省各级军转工作人员把握政策、落实政策的能力。在转业军官档案移交后,结合适应性培训,各地通过召开座谈会、与转业军官面对面谈心等形式开展安置政策宣传,了解安置意愿,提高工作精准性。持续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深入细致做好安置政策宣传、答疑解惑,为即将退役的军人了解形势、掌握政策、正确选择安置去向提供帮助。今年省级层面组织了8场“送政策进军营”活动,深受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 ——强化时间节点要求。为了保证每年全省军转安置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安置任务,制定了全省及各设区市军转安置工作的路线图,对档案接收、组织培训、计划下达、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等工作环节,都明确了完成的具体时限,做到环环相扣、步步相连。各设区市严格按照路线图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军转安置工作落实。 ——强化军地配合。全省军地双方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和感情纽带。从接收转业军官档案起,实行军地安置部门每周联合办公制度,及时沟通军地双方军转安置情况,分析安置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安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促进安置任务的落实。 10年来,我省以实际行动顺利完成了军转安置工作,军转安置工作呈现出了勃勃生机。广大军队干部转业地方工作后,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发奋图强,开拓进取,成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生力军。他们在地方经济建设各条战线上倾情奉献,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专家,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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