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军民情·福建退役军人>工作动态> 正文

龙岩市高质量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

2022-10-08 11:20:17作者:来源:龙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编辑:郭晓楷我来说两句

近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以《福建龙岩:赓续抗战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为题,报道龙岩市充分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做法。这是龙岩市扎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近年来,龙岩市主动作为、集中力量、精准发力、强力攻坚,在全省率先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工作经验得到退役军人事务部的肯定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通报表扬,并在全省会上作经验交流。

高站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龙岩市委、市政府将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并率先在全省召开全市专项推进会,全面部署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龙岩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制度》《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管理主体,细化工作任务,列出日常管理八项工作,实施“六个一”管护要求,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积极推动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烈士保护中心全覆盖,其中,长汀县在全国率先成立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龙岩市、县两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乡镇(村、居)成立专项工作组,各市、县领导分赴零散烈士墓迁移集中任务重的乡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采取现场办公、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方式,在全省率先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项目的建设工作。全市应集中迁移零散烈士墓3033座,占全省应迁总数3467座的87.48%。截至目前,已集中迁移零散烈士墓4377座,完成任务的144%,完成36处新建、改扩建集中安葬点迁移任务。

建台账,点面结合高效推进

龙岩市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作用,采取领导分片指导,工作人员包镇包村的方法,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全市134个乡镇6850条烈士纪念设施和零散烈士墓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并按乡镇行政区划代码分级分类进行编号,按照“有地理位置、有现场照片、有烈士信息、有管理责任”标准,全部整理成登记表,并建立了130本档案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便利查。

摸清底数后,龙岩市对照省厅“六种”整修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点面”结合方式,进行分类整修。“点”,即选定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地点新建或改扩建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区36处,例如长汀县打造了全市规模最大的集中安葬点——三洲烈士集中安葬点。“面”,即对无法集中的家属合葬墓或少数由烈属管护的零散烈士墓按照就近原则,将就近几个村的合葬墓、烈属管护墓划分为一个片区,由所在乡镇服务站定期巡查,督促整改,确保管护到位。

强督导,压实责任推动建设

为推动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的大落实大提速,龙岩市将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列入市县两级“大督查大落实”内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工作督导组,实地督查21个乡镇的45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成立项目督查组到各县(市、区)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巡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项目“六个一”管护要求落实情况、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整修工程质量等方面内容。

同时,龙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龙岩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联合当地检察机关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检查,运用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做好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修保护工作。

聚“光”燃“焰”助传承!在全力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的同时,龙岩市充分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用好用活“党和国家的红色基因库”。截至目前,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承接党史学习教育2696场次,23.73万人次参与;每年约30万余人次参与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的线上、线下祭扫活动。龙岩市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和宣教活动成效成为央媒、省媒报道热点。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