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有关地震应急救援行业标准及计划归口管理的通知
2022-09-28 10:45:00来源: 应急管理部责任编辑:蔡丽洁我来说两句 |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有关地震应急 救援行业标准及计划归口管理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2〕239号 中国地震局: 为有序推动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经报部领导同意,决定将《地震救援装备检测规程液压动力工具》等7项行业标准以及《地震救援现场标志标识》等2项行业标准计划的归口管理由中国地震局调整至应急管理部,有关行业标准和计划编号作相应调整。 附件:1.7项行业标准调整清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7日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