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阳节老年人饮食消费提示
2022-09-27 17:39:20来源: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市说新语责任编辑:石智元我来说两句 |
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敬老、孝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年的重阳节正好处于国庆假期期间,孩子们有更多的时间陪伴老人,针对老年人饮食作如下消费提示。 合理搭配膳食,摄入足量营养 老年人与年轻人相比,咀嚼能力、消化系统功能都有所减退,饮食有其特点。食物形态宜细、软、松、小。如饺子、馄饨、包子、米糊、粥等。食物品种应多样,多吃蔬菜水果、常吃蛋奶及鱼虾畜禽肉类、适量吃一些豆类和坚果。老年人口味宜清淡、不宜大荤大油。饭量较小的老年人,应注意用餐时少喝汤水,以保证充足食物摄入。进餐要细嚼慢咽,以促进食物消化、减轻胃肠负担。 避免剩饭剩菜,科学存储食用 老年人饭量一般较小,饮食注重营养,更有节约意识,知道食物来之不易,但有时难免剩饭剩菜。 一是老年人居家做饭应首选新鲜食材,尽量现做现吃,避免剩饭剩菜。 二是剩饭剩菜可短时间存放在玻璃、陶瓷餐具或容器里,并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室,生熟食物要分开放置。 三是剩饭剩菜食用前,要看和闻,判断无异常后彻底加热再食用。 吃动平衡,戒烟限酒 重阳节素有登高的习俗,老年人相对来说,体衰力弱,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功能均会有不同程度退化,建议在家人陪伴和保护下开展此类活动。同时,要做到“适当、适宜、适量、适时”。 亲朋聚餐,难免把酒言欢。过量饮酒不利于健康,老年人更应限制饮酒量。此外,如有吸烟习惯的老年人,建议逐步控制直至戒掉。 理性选购保健食品,谨防盲目购买 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并满足其特殊需要,适用人群和食用量都有限制。老年人应根据需要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科学合理地选择保健食品。选购时,应认准产品外包装上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不能代替一日三餐,要坚持正常饮食,更不能将其代替药品。食用保健食品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