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良坤报道) 近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工作的26条具体措施,以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 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任组长的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分管领导牵头的监管执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执法组织小组、执法督促小组、分析调度小组三个小组,抽调相关处室的精干力量组成,全力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强化力量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市、县执法队伍分别升格为副处级、副科级,增加人员编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应急系统事业编制人员考试申领执法证,补充执法力量。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执法创新试点,3个至5个乡镇(街道)组成一个单元,整合执法力量定期开展连片执法。 加大检查力度,严格监管执法。坚持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两手抓”,在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行动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执法频次。组织专家服务、远程“会诊”,“一企一策”等帮助整改重大隐患。依照裁量基准严格实施行政处罚,依法运用按日连续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提请政府关闭等执法手段,提升执法震慑力。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完善危险作业行为案件移送工作流程。 推动举报曝光,拓宽监督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公共场所宣传设施等媒介,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宣传有奖举报制度。以“12345”平台为依托,完善举报受理、调查核实、奖励兑现流程,做好举报人身份保密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建立曝光台,利用舆论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定期调度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全省执法统计数据日记录、周调度、月分析制度,每日动态记录执法数据、制作执法数据走势图,厅分管领导每周进行调度,厅主要领导每月专题分析研究。根据各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小分队下沉一线,对执法滞后地区开展督导,组织全省范围异地交叉检查。省政府安委会每月通报行政执法情况,把执法工作纳入设区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