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优惠政策解读
2022-08-25 15:25:31 来源:厅安置就业处 责任编辑:郭晓楷 我来说两句 |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部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优惠内容】 一次性发放3万元/人创业扶持金 【享受条件】 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山区市县和在其余设区市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置并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取得营业执照后,可申请创业扶持金。已申请享受过原扶持政策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得再次申请享受。 【办理流程】 1.每年第一季度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2.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实地考察申请人的真实营业情况。 3.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本地区创业扶持申请,初核后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4.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后,依规提交省财政厅,申请下达扶持经费,扶持经费在当年度下达。 【政策依据】 《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细则》(闽委办发〔2015〕25号) 【受理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