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风采> 正文

福建厦门 查获“私宰肉”1100余斤

2022-04-12 15:18:35作者:张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责任编辑:薛莞馨我来说两句

4月10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同安区莲花镇的一猪肉销售摊点开展突击检查,一举查获私宰猪肉1100余斤。

为进一步加大对销售私宰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连日来持续开展私宰肉线索摸排、定点蹲守。4月10日清晨4点,同安区祥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莲花镇的一猪肉销售摊点进行突击检查,在对销售摊位及运载货车上的猪肉检查过程中发现,猪肉上均无“两章”(肉检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商户也无法提供“三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市凭证)。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私宰猪。 洪小萍/摄

当事人表示,其猪肉贩运自漳州长泰,是自行宰杀、销售的。执法人员当即扣押私宰猪肉总计1100余斤,并于10日下午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目前,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