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琴医疗公司拖欠数月工资 员工维权难
2021-10-12 16:58:00来源:直通屏山责任编辑:林锦星我来说两句 |
事件回放: 莆田伦琴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莆田市引进的重点民生项目,旨在为市民提供专业诊断和专病体检,让更多人享受到优质健康服务。然而今年,《直通屏山》却收到大量留言,反映其所属企业伦琴(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断缴医社保和公积金。一个惠民生的项目成了让员工投诉不断的尴尬之源。东南网采访了相关企业及劳动监察大队,并请律师提供了法律解释和维权意见。报道刊发后,企业很快补齐了拖欠的员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员工向东南网表示感谢。 详细报道: 伦琴(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吴炳端 摄) 东南网莆田2021年8月25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章逸琳 记者 吴炳端)“公司故意拖欠员工工资,员工一再与公司领导沟通均未得到有效回复。”近日,东南网《直通屏山》栏目收到网友留言,称伦琴(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断缴五险一金。【留言详情】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拖欠我们四个月工资,医社保也断缴两月,公积金更是有近七个月没有缴纳,现在享受不到任何的福利,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生活。”该公司员工刘先生向记者介绍,目前共有28名人员被拖欠工资并断缴五险一金,其中含有6名已离职人员。而离职人员因五险一金断缴的问题,已影响到新单位的入职办理。 “我们是与伦琴(莆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伦琴(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因医疗设备没有完全到位,目前一直处于试运营状态,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该公司员工黄先生说,伦琴莆田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莆田市引进的重点民生项目,旨为市民提供专业诊断和专病体检,让更多莆田市民享受到优质健康服务,原本是惠民生的项目,未曾想落入现在的局面。 “我们现在是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刘先生表示,目前公司全员唯一的诉求是补齐工资、医社保和公积金,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3日下午,记者来到伦琴(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了解具体情况。该公司总经理赵先生表示确有存在欠薪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受到疫情影响,公司资金紧张,目前也在多方寻求解决方案,并表示将会于24日补缴全员的五险。截至目前,该公司已为员工补缴五险。 东南网记者了解到,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8月18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公积金催缴通知书。但目前,该公司仅为5名离职员工补缴公积金款项。 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员工供图) 截至发稿前,城厢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负责人已联系该部门,但未提供书面整改情况。同时,若该公司逾期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将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若再次拒不履行,则将通知投诉者申请劳动仲裁。 随后,记者就该情况咨询了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李德力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相关法规均明确指出,用人单位须按约定足额及时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就伦琴(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而言,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以及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由于经营出现困难,部分企业的确会存在发不出工资的情况,但即便如此,保证员工的工资支付依然是企业首先要尽到的法定义务。 此外,李律师告诉记者,像伦琴(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4个月,违反了相关规定,员工是可以依法维权、主张权利的。员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三种渠道进行维权。如果员工能够拿到单位出具的一些欠条,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支付令,这种方式相对更简单、更便捷。此外,对于因单位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的员工而言,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员工还可以额外主张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按入职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就是平时所说的N的标准。 相关法条 我国《劳动法》第九十一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的期限内还不支付的,那么用人单位还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跟踪报道: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