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个人信息安全(人民时评)

凝聚合力、齐抓共管,遏制摄像头偷窥等黑产生存空间

实体商家销售隐蔽式偷拍摄像头,网购平台公开售卖偷拍设备,卖家可提供“定制”服务、传授“偷窥术”……如今,随着科技进步、产品升级,视频摄录设备趋于小型化、高清化、隐蔽化,无形中也给了偷拍偷录等违法行为可乘之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将摄像头隐藏到日常生活物品中,肆意窃取他人隐私,甚至在网络空间分享、传播偷拍内容。

非法利用摄像头,容易滋生多种违法犯罪活动。比如,将摄像头改头换面隐藏在车钥匙、眼镜、衣服纽扣中,在家庭或酒店偷装直播式针孔摄像头,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并控制家用及公共场所摄像头,等等。不久前,某地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控制摄像头案,发现一个针孔摄像头竟可连接上百人同时在线观看。把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变成一群陌生人围观的“真人秀”,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更可能衍生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一系列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特别要看到,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并控制家用及公共场所摄像头,将智能手机、运动手环等改装成偷拍设备,出售破解软件,传授偷拍技术,供客户“偷窥”隐私画面并借此牟利,已形成黑产链条,群众反映强烈。今年5月至8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推进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公安机关依法严打提供摄像头破解软件工具、对摄像头设备实施攻击控制、制售窃听窃照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查获非法控制的网络摄像头使用权限2.5万余个,保护了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打击摄像头偷窥等黑产,要善用法律武器。远程聊天、视频会议、人脸识别……日新月异的技术应用,便利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绝不能任由不法分子不当使用,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也作了相应处罚规定。利用“定制”或“改装”摄像头进行偷窥等,属于严重侵害他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必须坚决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法律武器震慑不法行为。

凝聚合力、齐抓共管,遏制摄像头偷窥等黑产生存空间。从督促各类互联网平台下架违规售卖摄像设备产品、全面清理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到全面排查重点视频监控平台、集中整治摄像头网络安全,再到依法打击提供摄像头破解软件工具、制售窃听窃照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非法利用摄像头衍生的相关黑色产业链,涉及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司法等多个部门分工协作,需要联合加强监管和执法。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互联网平台和企业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零容忍”,才能让非法牟利者无处藏身、让偷窥行为付出代价。

互联互通的信息时代,小小摄像头潜藏着不小风险,关涉个人切身利益。一方面,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到正规平台购买摄像头,及时修改原始密码,注意摄像头的安装位置,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如果发现相关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每个人都应提高警惕,绷紧个人隐私保护这根弦,注重防范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偷窥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12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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